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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山东省技术转移先进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5-14  

各县(市、区)科技局:

现将山东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山东省技术转移先进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对照申报条件和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申报,认真填写创建申报书。同时结合山东省技术转移先进县(市、区)创建条件,加大成果转移转化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力度。请于5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法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市科技局审核确认后统一报省科技厅。

   人:范磊

联系电话:8378985

箱:lcskjjzcfgk@lc.shandong.cn

附件:山东省技术转移先进县(市、区)创建申报书

聊城市科技局

2021年5月13日

关于开展山东省技术转移先进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

 为加快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向县域转移转化,推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根据《山东省技术转移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方案》(鲁科字〔2019〕133号)要求,决定开展2020年度山东省技术转移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主体

 技术转移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范围覆盖全省县(市、区),申报和建设主体是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申报条件

 本区域内上年度技术合同输出额和吸纳额均需达到2亿元,且同比增长率不低于20%;近3年的技术合同交易额及增幅作为重要参考。

 三、申报程序

 1.各县(市、区)政府根据通知要求向设区市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山东省技术转移先进县(市、区)创建申报书》(见附件)、相关证明材料及其目录。

 2.各市科技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后汇总上报省科技厅。

 3.省科技厅组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专家依据评价指标体系对申报材料组织评价,根据得分高低,评选出若干个县(市、区)为山东省技术转移先进县(市、区),并在省科技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四、结果应用

 结果公示无异议,省科技厅对创建成为山东省技术转移先进县(市、区)的主体授牌,将创建结果作为县域科技创新评价指标的重要参考指标,优先支持建设县级线上技术转移服务平台。

 五、工作要求

 (一)材料报送

 各创建主体确保数据资料真实规范,于5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纸质材料及word电子版)报送各市科技局;各市科技局认真审核确认,填写推荐意见,汇总后于6月8日前报送至省科技厅,word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宋金亮  张惠莉

 联系电话:0531-66777113 66777050

 邮  箱:sdjssc@shandong.cn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10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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